3月28日,网民姜某在“百度贴吧”中发表题为《XXX企业今天死了五个人???》的贴文。经查,该帖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姜某将未经核实的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引起多位不明真相的网民跟帖留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姜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否则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