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司董事长,通过QQ聊天,以公司合作新项目需要资金为由,欺骗公司财务总监,骗取公司账目资金。
11月3日,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林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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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9岁的林某某是广西省宾阳县新桥镇林堡村农民,2015年6月4日上午,他通过互联网搜索到阜宁某大酒店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及公司董事长的姓名,遂将自己QQ号码昵称改为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姓名,加入大酒店QQ群,并冒充酒店董事长和酒店财务总监董某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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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知酒店账户有35万余元资金后,便以公司要合作新项目需要资金为由,骗使董某向其指定的一张户名为张航飞的中国银行卡内汇入人民币18万元。后又以项目资金不够为由再次骗使董某向户名为张航飞的中行卡内汇入人民币15万元。在诈骗得手后林某某立即抛掉作案工具潜逃回老家。当董某汇款后打电话给公司老总核实,才发觉上当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