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分享]元旦整理一下,留给2011中国楼市的11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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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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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中科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章鱼帝”,今年房价涨了多少?
新闻背景

今年1月22日,中国科学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发布了“2011年中国经济预测与展望”年度报告。在报告中预测,今年我国房地产价格水平仍将上涨,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预计将增长12.77%。
这是预测中心连续第六年发布中国经济年度预测报告。报告预计今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价格将难以维持高速增长,增速将回落。今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将达到5711.5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2.77%。预测一季度的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106.9,二季度为106.1,三季度为105.4,四季度为105.3,环比呈下降趋势。

中科院预测科学研究中心负责人:
您好!
我是一个铁杆球迷,其实不仅是球迷,我敢打赌,就是不看足球的人也鲜少有不知道的:在去年的南非世界杯上,来自德国奥博豪森水族馆的一个名叫“保罗”的章鱼,因准确预测八场比赛胜负结果而名声大噪。可惜呀,还没等到2010年结束,保罗就驾鹤西去了,让我的心情一直悲痛到2011年。
直到从报纸上看到你们的预测,我仿佛看到了“章鱼帝”再生,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奔头。唉,还不是手里有点余钱给折腾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从2008年初尝炒股就血本无归,再加上亲眼目睹了有位投资高人因为炒股失败,直接从新街口一高楼上跳下来之后留下的一摊血迹,我就再也没有了炒股的心思,谁提股票我跟谁急。
股市不敢炒,炒绿豆、大蒜、黄金更不是我的强项,还能炒什么?有人说了,你不会老老实实存银行、拿利息呀。唉!说这话的人肯定不是在家里管财政的,至少,你肯定很多年没去过菜场了。报纸都给你算过一笔账了,物价再这么涨下去,几十万存银行一年你不但没赚,还得损失不少。
虽然我们家有点积蓄,但存这点钱也不容易呀,总得找个能升值的法子,我萌生了炒房的想法,不过从去年4月开始,国务院就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史上最强”、“史无前例”、“将调控进行到底”……媒体们铺天盖地的解读和煽情抢眼的标题,让我对是否买房相当地举棋不定。
跟我相反,一直信奉“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俺家那口子坚决主张买房投资,她一直对我2008年拿钱炒股而不是买房的决定耿耿于怀,整天拿当年炒了两套房如今暴富的某同事的案例来批评我、教育我,都快赶上祥林嫂了。再加上有了你们的报告,她更是天天苦口婆心地教育我,“不信我,你也该信专家吧,看看,人家中科院都说了,今年房价至少涨12%!”
好吧,买房,我终于拍板。我们选的是江北的一个楼盘,没办法,谁让我们资金有限,只够在江北买房的首付,签约价是9000元/平方米。房子要到今年年底才交付。还没等到拿房子呢,我就发现形势有些不对了。刚买房那个月,江北开发商还神气得很呢,整天嚷嚷着涨价,我和媳妇还暗自窃喜,结果南京一出限购令,虽然开发商还似乎很有信心地表示,江北都是刚需,不会受影响,但也再没人喊涨价了。再过几个月,我打电话给售楼处一问,当时9000元/平方米买的房,现在7500元/平方米就能买到了,十几万就这样打水漂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当时就冒出了一身冷汗,感觉全身就像是掉进冰窖一样。
马上就是2012年了,投资的房子贬值了,要还的贷款利息却又涨了,而且还不知道这个房价会降到何时才是个头。看到别人家都在高高兴兴地准备过节,我们家却气氛沉重,连睡觉都睡不好,就怕一觉醒来就看到江北楼盘又降价了,这套房子成了一块烫手山芋。
信了房价还要涨,我现在真的很后悔。不过,我写信给你们也并不是为了找麻烦,只是想向你们咨询下,明年房价还会不会涨了,如果你们还说涨的话,我就得赶紧割肉卖房了,免得输得更惨,请务必回复!
                                                            此致
                                                               敬礼!
                                                          一个曾经相信房价必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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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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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楼跑跑】你留下的黑洞,终将把你吞噬
新闻背景
2011年9月,六合区宇扬·雨花石文化园的楼盘,在尚未封顶的情况下突然停工。开发商宇扬集团董事长杨军,在收取了200多户购房定金或全款后,留下半拉子楼盘携款潜逃,房款总计大约3千万元。事情发生后,政府多个部门介入了协调处理,工程停建不到5天,就开始了全面复建。
另据了解,向宇扬发放贷款的十多家银行也卷入其中,贷款总额超过3亿元,而宇扬集团通过高息从民间吸收的资金估计也不少于3亿元。

“楼跑跑”杨军:
本来写信应该有句问候语的,但我实在说不出口。你就这样甩甩手走了,卷走了我们的钱,不知道这么多年全家人的积蓄会不会就这样血本无归了。而“跑路”的你至今没有归案,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国家逍遥快活呢,想到这个我就恨得牙痒痒的。
说实话,直到今天,我都不敢相信这件事是真的,我买房子交的30多万元一下子人间蒸发,就这么没了,跟场噩梦似的。那可是我父母省吃俭用一辈子和我工作五年的积蓄啊!前几年也听说过“楼跑跑”事件,安德门那个瑞尔大厦的董事长不也是携款潜逃了吗,就是没想到这么倒霉的事竟然会让我遇上,唉!
刚开始宇扬集团开发雨花石文化园的时候,我看价格不错,离单位也近,就打算买一套和父母同住。同事都劝我别买,说开发商名不见经传,实力恐怕不行。为慎重起见,我还特地去调查了一番:宇扬集团前身是南京宇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拥有六家分公司,涉及金属制品、进出口、脚手架、文化传播、房地产等领域,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会员单位;董事长杨军,曾荣获“南京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等等这些信息,都坚定了我买房的信心。
为了减轻利息的负担,我掏空了全家多年的积蓄,把34万房款一下子付清了,然后就满怀希望地等待着房子交付的日子,谁知却等来了开发商携款潜逃的消息!急急忙忙跑去售楼处,看到那面荣誉墙还在,最显要处有一块金光闪闪的牌匾,由世华会主席卢俊卿签名授予,“授予江苏南京市宇扬集团‘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会员单位’”,看起来太有讽刺意味了,让我们这些买房人哭笑不得。
自从自己遭遇了“楼跑跑”事件,我比较关心这方面的新闻,发现不止南京,全国范围内开发商携款潜逃的事情并不少见:西安橄榄湾开发商携款潜逃、山东舜耕名筑开发商一房多卖后潜逃,涉案金额超6亿元。今年房地产市场不好,国家银根紧缩、各家银行也不轻易放贷,各地传来中小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的消息。开发商日子不好过,这个我们能理解。但作为开发企业,你应该想尽一切办法来渡过难关,比如融资啊、降价啊、合并啊什么的,怎么能卷款逃跑呢?那些大的品牌开发商,资金链也紧张啊,人家不是牺牲利润降价了吗?有的还在零利润甚至亏本卖房呢!买房人的钱都是辛辛苦苦打工无数年积攒下来的,一套房凝聚了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心血,你就这么给卷跑了,你真是丧尽天良啊!
值得庆幸的是,事情发生后,政府多个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接管了你的烂摊子。停工的楼盘很快就复工了,我们的房子交付也有着落了,我们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我坚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挥霍别人的血汗钱你会有报应的,总有一天你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因为不知道你逃到哪里去了,所以我只能发出这封公开信。在这里我顺便要提醒一下所有像我一样的买房人:在买房时,一定要看开发商是否有营业执照,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要警惕那些刚转型不久、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房企;如果不幸碰上开发商携款潜逃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最重要的是要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祝杨军你早日归案!
一个被你骗走34万房款的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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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2/1/1 16: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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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失落的丈母娘】“结”的时候 别光想着“散”
新闻背景

8月13日起,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其中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则普通的司法解释,引发轩然大波,微博上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其中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
亲爱的丈母娘:
自从前两年房价呼呼往上蹿之后,您的名气越来越响,蹿红速度之快超过任何一个影视明星。
去年,杭州一家楼盘打出了一则雷人的广告语:“你可以不买房,除非你能摆平丈母娘。”而今年,听说30集的家庭伦理剧《丈母娘来了》已经在北京开机了,“结婚可以不买房,除非搞定丈母娘”、“房子有多漂亮,生活就有多漂亮”……这些经典台词无一不把焦点对准了您,您想不火都难了。
回想起来,您第一次成名应该是在2009年。那一年,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中国地产金融年会上指出,在刚性需求中,有相当部分是因结婚而着急买房的需求,在这一“特刚”需求中,“丈母娘需求”最积极,是楼市销售量迅速上升的主要原因。不过,这一观点最后被演绎为“丈母娘助推房价上涨”,让您老蒙受了不白之冤。
好不容易风波平息了,今年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您又一次被推上了舆论前台,我真是替您打抱不平,中国这买房的事,干嘛总跟您老人家联系在一起?
新司法解释中第一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听说南京前一阵子还出了个“新婚姻法第一案”。老公出了轨,结果被伤害的妻子却只能净身出户了。因为这套房子是男方父亲出资,在婚前购买,只是产权证在婚后才办理完毕。
看到这里,各位丈母娘想必已经是怒发冲冠了,紧接着便开始为女儿忧心了。有的丈母娘未雨绸缪,直接对准女婿开出结婚条件:“房产证必须加上我女儿的名字,不然结婚免谈。”这种强硬态度出发点自然是为了女儿好,丈母娘们经过几十年的岁月磨砺,当然要比年轻的女儿现实得多,爱情不能当饭吃,贫贱夫妻百事哀,不能让在蜜水里泡大的女儿一结婚就过上苦日子。这些想法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如果您看这小伙子确实为人不错,有上进心,有孝心,有爱心,对自己的女儿非常好,您又何必为难他呢?
有时候,不是您的准女婿不想加,而是因为自己父母的压力。房价那么高,往往一套房子就要花上两辈人的所有积蓄,女方结婚证都没领就先要求往房产证上加名字,您从对方的角度上想想,也不是那么不可原谅吧?
最终将走进婚姻殿堂的是您的女儿,她已经成年了,嫁爱情还是嫁房子,这个选择应当由她自己来决定。别以为她还小不懂事,二三十岁的人了,她远比您想象得要成熟得多。
如果您就是想让女儿拥有房产,那么也可以在婚前购房时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这样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对购买的房产享有按份共有权;或者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在离婚时一方要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这里的合理补偿,既包括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也包括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各位妈妈就不用担心女儿的权利得不到保护了。
最后我还想对各位丈母娘说一句:法律的作用仅在于明晰权利,厘清界限,而婚姻关系的维护更大程度上还是需要夫妻双方在爱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别在“结”的时候就老想着“散”的问题。
现实的例子太多了,您就是让她嫁个大款,弄到10套房,她也未必就一定幸福;有些人家的女儿在外面租房住,但是有个贴心的爱人知冷知热,内心也许比蜜还甜呢。女儿的路,就让她自己去走吧!
此致
敬礼!
一位替您打抱不平的8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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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看就成,有什么想法还是另外开帖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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