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阜宁一男子在家中“捕鱼”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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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1/30 15: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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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沟墩派出所民警破获了一起网络赌博案。“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此事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办案民警表示,违法行为人是在家中用手机“捕鱼”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沉迷其中不能自拔,10多天就输掉了近万元。目前,该男子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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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网络赌博违法行为人 通讯员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1月24日深夜10时许,沟墩派出所接到上级部门交办线索,男子李某银行卡的资金存在异常。民警立即针对线索开展核查,在固定证据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违法人员李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民警仔细调查,李某当天在家中通过手机登录某赌博APP参与赌博,累计赌资达12800余元。经询问,李某在11月初从境外网站下载注册的一款赌博软件,通过扫码充值、绑定银行卡提现的方式,在软件里参与“捕鱼”等赌博项目,一度沉迷其中。


“每次赌博流水几百元,很多时候看似赢钱了,实际最终都是输局,现已输掉近万元。”李某交代。经过审讯,李某对参与网络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认错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收缴全部赌资。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阜宁警方提醒,喜欢玩网络游戏的人要注意,很多游戏都“暗藏玄机”,最终是要达到引流、充钱,甚至赌博的目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赌博、开设赌博网站以及担任赌博网站代理都是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游戏,避免触犯法律。


来源:现代快报 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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