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0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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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11/10 15: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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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0号通告



2022年11月9日0-24时,我市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货车司机,其中1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1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目前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接受隔离治疗,情况平稳。
无症状感染者1情况:
11月9日15时11分从外市驾驶货车沿沈海高速到达我市东台服务区(东区)停车休息。18时06分接外市协查函,其核酸检测单管阳性,立即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经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盐无其他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2情况:
11月9日15时10分从外省驾驶货车进入我市亭湖区境内,在S29盐靖高速青墩高速出口下高速未抬杆,向工作人员报备其为11月9日上午8时外省20:1混管阳性中的1人。随即将其引导至高速口道闸外100米处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阳性,立即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经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盐无其他轨迹、无接触人员。
广大市民如发现与上述病例有轨迹交叉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入住的酒店或属地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报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外省外市来(返)盐人员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配合“落地检”和后续的健康管理措施,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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