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盐城阜宁县新沟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一只疑似老鹰的动物撞到自家院子里的玻璃上,此鸟已受伤,请民警前往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仔细查看“大鸟”的特征。此鸟全身羽毛呈深褐和浅褐色,颈部羽毛颜色发白,长有尖喙和利爪,具备一定的攻击能力,但这鸟翅膀已受伤显然不能飞行。
民警带回受伤的猎隼
为慎重起见,民警当即将其带回所内,并去购买了肉糜进行临时饲养。同时,与县野生动物救助部门取得联系。当日下午,经专业人士鉴定,此鸟为幼年的猎隼,属于濒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随后,民警将受伤的猎隼幼鸟移交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进行专业治疗,待其痊愈后将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