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诈骗,下功夫追捕
2021年5月18日,玉山镇居民姚大爷骑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前方忽然驶出一辆白色轿车,姚大爷赶紧往路边靠了下,便听到“哎呦”一声,连忙下车查看,只见一男子提着个塑料袋,漏了一地的水。该男子称塑料袋里装的是他买的“药水”,价值680元,被姚大爷的三轮车碰漏了,要求姚大爷赔偿“药水”钱,姚大爷不疑有他,便把身上的500元钱赔给了该男子。回家后,姚大爷跟女儿说起此事,女儿感觉此事蹊跷,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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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仓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案发时监控,办案民警确定这是一起“碰瓷”诈骗。监控显示,导致姚大爷不得不靠边的白色轿车在姚大爷经过前,便将提着“药水”的男子送过来等候在路边,随后隐藏在旁边路口,待姚大爷经过便快速驶出,两相夹击使姚大爷“碰到”了装有“药水”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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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嫌疑车辆未悬挂车牌,一时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扩大监控调取范围,最终在临沭高速口附近发现悬挂号牌的嫌疑车辆,进而确定嫌疑人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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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人陈某(男,37岁,江苏阜宁县人)无正式工作,流动性强,且经常变换驾驶车辆,抓获难度较大。经过多日侦查工作,民警于6月30日在枣庄市某高速口将陈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陈某对其以“碰瓷”方式诈骗姚大爷500元现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