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岗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沙岗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街道沙岗居委会射阳河南、上海路西新上沙岗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场地四至范围东至:现状空地;南至:现状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现状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9568.16平方米(约14.35亩),主要建设商业服务设施用房及配套设施。新建6幢商业服务用房,1幢3层,3幢2层和2幢1层,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5308平方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4305平方米。容积率1.60,绿地率10%,建筑密度45%,机动车位55辆,非机动车位450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在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盐城满天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宁县金沙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址:阜宁县金沙湖街道沙岗居委会射阳河南、上海路西联系人:王丽娟联系电话:17768207707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盐城满天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小虎
联系电话:15851125003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本次公示将采取网上公示、现场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及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谢谢您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