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阜宁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公布!

  • 雪冰
楼主回复
  • 阅读:4558
  • 回复:0
  • 发表于:2021/3/17 15:20:50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正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阜宁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与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县发改委    粮食流通、加工行业企业和物资储备存储单位以及能源行业  68691301


县教育局    各类学校实验室  89716903


县工信局    化工、船舶修造、民爆物品行业  87238112


县公安局    牵头负责剧毒、易制毒和易制爆企业  110


生态环境局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69916137


县住建局   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城镇燃气等单位  68691802


县交运局    汽车站、码头及汽车维修行业  87212563


县水务局    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质监测实验室  87296519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渔业、畜禽屠宰等行业  87381031


县商务局    商贸服务行业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  87238828


县卫健委    医疗卫生机构  87243168


县文广旅局  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  12318


县新闻出版局  新闻出版和印刷发行等行业  87238535


县市场监管局  餐饮行业使用燃料油的经营单位  87220315


县应急管理局  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工业企业  68589304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上电话,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危化品的相关信息。举报信息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阜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