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阜宁县域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阜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在以下路段增设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和限时驶入系统:
1、阜宁县实验小学长春路校区
广州路(长春路交叉路口-毓德路交叉路口)
毓德路(济南路交叉路口-广州路交叉路口)
2、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
长春路(扬州路交叉路口-苏州路交叉路口)
以上路段在学生上、放学期间已驶入的接送学生车辆按道路交通指示牌提示内容单股车道单方向(停放起点→停放终点)顺序依次临时停放,严禁占用双车道停放,未驶入的机动车禁止驶入(禁行时间段详见指示牌提示,法定节假日除外)。
3、阜宁县实验小学新林路校区
新林路(华新路交叉路口-佳新路交叉路口)
4、阜宁师范附属小学通榆路校区
城河南路(通榆路交叉路口-都市一号小区北门交叉路口)
以上路段在学生上、放学期间禁止机动车驶入(禁行时间段详见指示牌提示,法定节假日除外)。
5、阜宁师范附属小学新兴路校区
新兴路(向阳路交叉路口-城河路交叉路口)
6、阜宁师范附属小学香港路校区
香港路(扬州路交叉路口-苏州路交叉路口)
7、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上海路校区
上海路(苏州路交叉路口-太原路交叉路口)
苏州路(上海路交叉路口-天津路交叉路口)
8、江苏省阜宁中学
香港路(上海路交叉路口-徐州路交叉路口)
上海路(哈尔滨路交叉路口-香港路交叉路口)
以上路段在学生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车辆按道路交通指示牌提示内容单股车道单方向(停放起点→停放终点)顺序依次临时停放,严禁占用双车道停放。
现工程已实施完毕,经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所有设备将于2020年9月15日零时正式投入使用。
特此公示。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