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一阜宁人机动车停路边被“车祸”,最后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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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7/17 8: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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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法制报

可能你看着跟你毫无相关的事情

可确实就与你相关了!

不信你看下面

本报讯(通讯员 徐传寓 赵梅娟)临时有事就将机动车靠路边停放,没想到却“天降横祸”。近日,家住阜宁的王某就遭遇“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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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与本文无关


王某将手扶拖拉机停在路边,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之发生碰撞,致黄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经鉴定黄某构成十级伤残。交警大队认定黄某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黄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王某诉至法院。王某表示很无奈:“我觉得我对本起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车辆是停靠在路边的,不应该承担责任。”最终,经过法官的释明,黄某与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王某给予黄某一定的事故赔偿款,黄某撤回对王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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