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阜宁县域范围内城区道路和镇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经阜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在以下路段增设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严管路段):
1、金源路(天津路交叉路口-上海路交叉路口)
2、上海路(长春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交叉路口、含天鹅丽都小区东门网格线位置)
3、中心街(S329省道交叉路口-明清街交叉路口、羊寨镇区)
4、S329省道(童北线交叉路口-创业路交叉路口、羊寨镇区)
5、万元街(G204国道交叉路口-人民路交叉路口、沟墩镇区)
6、人民路(人民路桥-阜阳路交叉路口、沟墩镇区)
7、中心街(人民路交叉路口-中心街大桥、沟墩镇区)
8、阜阳路(条海大桥-G204国道交叉路口、含阜阳路与G204国道交叉路口网格线位置、沟墩镇区)
现工程已实施完毕,经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备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所有设备将于2020年1月15日零时正式投入使用。
特此公示。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