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阜宁已有人被罚款50元,多处监控在拍,拍到就罚款!

  • 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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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8/13 13:42:43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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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车窗抛物是驾驶员和乘车人向窗外乱抛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会带来环境污染,而且容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

所以,
对于在道路上随手抛垃圾,
你怎么看?
有人会说:
我高兴,你管得着吗?

这事,还真管得着!

有图有真相

8月13日上午9点30分,何某某(女,29岁,阜宁县高新区人)驾驶汽车行至胜利路和城河路交叉口时,将车内垃圾随意抛到路上,严重影响了我县城市文明形象,污染环境。


我县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和询问,驾驶员何某某承认其实施向车窗外抛洒垃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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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上述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何某某也认识到向车外抛洒物品既是不文明的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保证以后文明出行。


下面,
小编在跟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九项规定: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阜宁的司机们长点心吧,

交警执勤检查、监控巡查双管齐下,
开车抛物害人害己,
切勿为之!

?

  
  • 馬路小陀螺
  • 发表于:2019/8/13 23:20:31
  • 来自:上海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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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点
№七分的努力三分的天意&不怕百战失利就怕你垂头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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