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形象,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城果,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决定自7月21日起至9月10日在县城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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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7月21日开始。
二、整治重点
1、对非机动车闯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越线停车进行查处。
2、对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查处。
3、对“僵尸”车和违停车辆进行清拖。
4、对农用车、拖拉机、渣土车、工程机械车、电动三四轮车以及无牌无证摩托车等杂车进行查扣整治。
三、整治措施
1、对轻微违法行为人进行法规教育、责令其作出守法承诺。
2、对违法行为人核实身份、现场作出处罚、通报所在单位。
3、对违法车辆扣留、清拖、强制报废。
4、对严重违法、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非机动车不闯机动车道、路口不闯红灯、不越停止线等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
2、行人不闯红灯、走斑马线过路口、不翻越栏杆。
3、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在禁止鸣喇叭区域不鸣喇叭、不随意变道、不车窗抛物、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临时停车时在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所示方向规范有序停放、不随意占道停放车辆。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