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2017年度耕地保护激励绩效评价,现将拟受省级激励单位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设区市:
扬州市、盐城市
二、县(市、区):
宝应县、沭阳县、射阳县、东台市、盐城市盐都区、灌云县、盐城市大丰区、阜宁县、兴化市、建湖县。
三、乡(镇)或街道:
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六合区程桥街道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惠山区前洲街道
徐州市:丰县顺河镇、沛县鹿楼镇、睢宁县官山镇、邳州市岔河镇、新沂市港头镇
常州市:溧阳市南渡镇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张家港市锦丰镇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如皋市吴窑镇、海安市大公镇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东海县曲阳乡、灌南县新集镇、灌云县杨集镇
淮安市:淮安区朱桥镇、盱眙县淮河镇、涟水县南集镇、金湖县银涂镇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盐都区楼王镇、大丰区白驹镇、东台市五烈镇、滨海县蔡桥镇、滨海县陈涛镇、阜宁县三灶镇、建湖县建阳镇、建湖县上冈镇、射阳县千秋镇、响水县黄圩镇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江都区邵伯镇、宝应县小官庄镇、高邮市车逻镇、仪征市马集镇
镇江市:江苏省国营共青团农场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海陵区罡杨镇、靖江市东兴镇、泰兴市广陵镇、兴化市大邹镇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宿城区中扬镇、泗洪县魏营镇、泗阳县爱园镇、沭阳县周集乡。
公示时间:2019年6月6日—1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与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联系。
联 系 人:翁宁林、隋雪艳
联系电话:025-86599671、025-86599848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58号1020室,邮编:210017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