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战斗员录用后,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消防战斗员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期工资:2500元/月
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队员工资:3500元/月,另交五险;
2、正式录用人员依法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劳动合同;
3、经应聘合格,长期在消防队伍工作者,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素质过硬者可任命特殊岗位并领岗位津贴。
(二)休息时间
灭火救援岗位采取轮班执勤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每月休息6天 。
(三)食宿标准
免费提供食宿。同时,将按季节气候特点,统一发放消防战斗员个人被装。
(四)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由单位承担,每年组织免费体检。
(五)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表现和身体状况,消防战斗员工作年限可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六)工作地点:阜宁县消防大队。
(七)联系人:房队长
联系电话:1595031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