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4月15日后购买的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免费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
根据国家规定,4月15日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4月15日后发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予购买!
市民如购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权要求商家退货或更换,同时鼓励市民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监督生产、销售厂商行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不走机动车道、不停车越线。鼓励佩戴安全头盔,为车辆购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