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阜宁警方获悉,阜宁县男子周某林乘坐公交车没带硬币,向公交车司机调换硬币未果,竟然辱骂、脚踢公交司机和工作人员。周某林被阜宁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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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周某林,男,1978年出生,老家在阜宁县沟墩镇。3月25日中午,周某林在沟墩朋友季某某家里,参加其生日宴会,宴会上周某林喝了半斤左右白酒。吃过饭,周某林独自一个人从沟墩坐车到施庄汽车站。然后从施庄汽车站上了一辆8路公交车,当时车上有三四个人,周某林身上没带硬币,便要跟驾驶员调换。驾驶员称没有硬币可以调换,周某林就开口辱骂驾驶员,并用脚踢驾驶员。公交车上另一名工作人员劝阻未果,也被周某林踢了一脚。
阜宁县公安局施庄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将周某林带回了派出所。
刘卫 记者 姜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