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盐城一大片地方要拆了,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 -深情不及久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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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4/5 15:28:55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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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一直是全民关注的

焦点和热点

近日

从盐城房屋拆迁征收官网得知

又有一批地段要拆迁


涉及哪些地段

赶紧来看看吧


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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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征收范围:

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地块共计征收住宅248户,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16980平方米。


安置地点及套数:

农贸路周边地块安置房源248套(90平方米左右198套、130平方米左右50套),项目最终提供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需求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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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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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征收范围:

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地块共计征收住宅251户,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12175平方米。


安置地点及套数:

农贸路周边地块安置房源224套(70平方米163套、90平方米左右50套、130平方米左右11套),项目最终提供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需求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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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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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地块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征收范围:

具体以经盐城市规划局确认的原市肉联厂生活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征收红线图为准(附图)。

该地块共计征收27户,其中:住宅19户,非住宅8个,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8349平方米。


安置地点及套数:

农贸路周边地块安置房源36套(70平方米19套、130平方米左右17套),项目最终提供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需求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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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

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三)

也出示了公告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

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第二批)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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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了《关于对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8]21号),根据该决定,现将关于对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第二批)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布如下:


签约期限: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1日。


请项目范围内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

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第二批)

奖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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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2018】1号)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8]21号)的规定,在签约期限内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签约奖励和让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二)(第二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1日签约期限内,签约和搬家让房的,分别给予每户一万元的签约奖励和每户一万元搬家让房奖励。


特此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

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第二批)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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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了《关于对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8]22号)。根据该决定,现将关于对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第二批)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公布如下:


签约期限: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1日。


请项目范围内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

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第二批)

奖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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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城市市区旧城区(棚户区)改建房屋征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盐政规发【2018】1号)及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盐亭房征[2018]22号)的规定,在签约期限内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签约奖励和让房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盐都教师进修学校家属区(棚户区)地块改造项目(地块三)(第二批)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在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1日签约期限内,签约和搬家让房的,分别给予每户一万元的签约奖励和每户一万元搬家让房奖励。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日


以上拆迁地块

有你家吗

来源:盐城房屋征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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