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触目惊心!阜宁有一男子私拆废旧电瓶污染周边稻田秧苗

  • 初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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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22 11:48:26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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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环境不仅关乎人们的生存环境,

也影响着经济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

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有些人却为了一己私利,严重污染环境……


      近日,阜宁县公安局吴滩派出所抓获了一名逃犯陈某(男,45岁,山东人)。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阜宁县公安局于2017年5月列为网上逃犯。

      经查,2017年4月份,该租赁位于吴滩街道合东居委会的原棉花市场作为厂房,在未办理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收购废旧电瓶熔炼铅锭出售牟利,致使排放的污水污染周边稻田秧苗。目前,该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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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图

废旧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

其内部含有的废铅、废硫酸等化学液体,

如果未经无害化处理就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

所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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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图


所幸的是,

民警查处及时,

阻止了陈某继续向田间排放电池废液

法律链接


       根据《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或运行。陈某在没有具备生产设备及相关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非法进行炼铅,对当地的空气、土壤、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若是发现污染环境的行为,

大家要及时检举揭发,

共同做青山绿水的守护者,

共建阜宁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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