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网6小时欠费1万8小伙手机流量按10元1兆算

  • 我一贱你就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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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9/25 11: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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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马先生用手机上网6小时欠费1万8!营业厅说流量按10元1兆算!

相信大家都有过手机流量用超的情况,一般发现后也就多花几十元而已,但据梨视频报道,长沙的马先生居然因使用流量欠费1.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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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9月1日凌晨马先生收到一条中国联通的短信,称他欠流量费1万8千多元。联系客服后得知此欠费是因为流量欠费,但马先生称自己的流量是有套餐的,是40GB的国内流量,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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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厅客服称,原来,小区改光纤,工作人员将马先生副卡与主卡解绑(目的是将其宽带改成光纤),导致马先生副卡不能用主卡流量套餐,以10元一兆的价格上网6小时,导致天价欠费,而整个过程马先生是毫不知情的。

从马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联通方面表示会将欠费调清,并且附送一张无限量的卡让马先生使用,之后还会让当事人上门进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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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换做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觉得很气愤,毕竟谁也不愿意睡一觉醒来,就欠这么多钱,而且还好这是发现的早,要是联通的工作人员再不负责任一点,估计马先生家里的房子得卖了才能补上这笔欠费。

好在,联通已经联系马先生称将此次欠费清零,并且当时的工作人员已经上门向马先生道歉。

大家说联通这种行为坑不坑?对此你想说些什么?

1、购买网络流量的人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首先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因此,购买网络流量的人属于接受移动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属于消费者,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1)移动公司的自动扣费行为行为侵权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作为消费者,如果购买的仅是10元70MB的流量包,那么其和移动公司达成的仅是获得移动公司提供70MB流量/每月的服务协议。如果流量快用超,移动公司应履行一个提醒义务。如果因为未发送短信导致的流量用超,超出的流量是移动公司的强制交易行为。

 (2)移动公司自动扣费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移动公司发送了短信提醒,是不是就不属于霸王条款,不构成强制交易呢?非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实际中,往往在流量快用超时消费者会收到移动公司10086发送的短信,短信大致内容为目前套餐内剩余流量已经不足5MB,超出套餐的流量将按1元/MB收费, 5元包30M,10元包70M,20元包150M,30元300M,50元500M(笔者为山东地区)。

    根据短信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在提供服务的价格上,不办套餐和办套餐一元所能享受到的网络流量相差巨大的。两者间至少差了6倍。看似公平合理的背后恰恰是不公平不合理,是霸王条款,作为理性消费人经过计算后肯定会觉得只要打开网络就会使用流量,不如办一个套餐优惠,所以消费者至少会花费5元再去增加流量。经营者通过这样的策略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有人可能会辩称移动并没有干预你自主选择服务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你完全可以断开网络,不使用网络就好。笔者认为这种辩白是不充分的。

    相比于居于垄断地位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消费者是弱势的。移动公司利用资源垄断优势与技术优势,用看似公平的交易绑架了广大的消费者。简单说,在面临用超的界限时,消费者其实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手机网络始终保持关闭不要联网,要么你就花钱,而对于自己尚未适用完的协议内流量很难掌握。一旦消费者选择继续使用就面临选择,要么买套餐增加流量,要么不买套餐按1M/元收费。移动公司是将相关负担加给了消费者,只要消费者一不小心打开网页或相关联网程序就会自动扣费,而不问理由。

3、移动公司的行为涉嫌违约与侵权。

    一旦消费者与移动公司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契约后,移动公司就应当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网络流量给消费者。消费者就应当获得对自己购买的流量自由支配权与处分权,但实际生活里并不是这样。因为移动公司提供的网络流量是你可以用不完,但绝不能用超。也就是说作为消费者买了流量后,不论是包月量过大用不完,还是包月量较少省着用,结果是剩余的流量并不会累积到下月,月初自动清零。这种对未用完流量的处理行方式涉嫌违约与侵权,也是一种霸王行为。

解决方案:笔者认为移动公司应在消费者使用流量达到服务协议约定的流量时自动断网,让消费者可以将协议内流量完全用完。如此时消费者再想使用手机网络,移动公司需发一个提醒短信履行告知义务,如消费者通过回复短信表示认可则可以继续上网。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可以保证消费者安全、完全的使用完协议内流量,也可以为一些上了年纪的使用者构置一道安全防火墙,即便打开了相关程序,因没有网络流量也不会联网形成高额花费。


  
  • 涛声依旧
  • 发表于:2018/9/26 4:53:33
  • 来自:江苏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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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
鱼那么信任水,水却煮了鱼。 叶子那么信任风,风却吹落了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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