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为农民工撑腰!盐城出台最严惩戒欠薪措施!

  • 徒留一场笑谈一场心伤
楼主回复
  • 阅读:2153
  • 回复:0
  • 发表于:2018/9/23 16:02:05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阜宁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在首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夕

我市出台了史上最严措施

为农民工及时取得薪酬“撑腰”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为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欠薪联合惩戒机制,近日,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

克扣一名农民工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克扣10名以上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合计在6万元以上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这3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自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予以列入,堪称我市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方面的最严厉措施。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黑名单”企业将依法依规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9个方面予以限制,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通知》指出:

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我市将调低其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将其列为劳动保障监察各类专项检査重点对象,每年进行不少于3次日常巡查。

同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符合列入“黑名单”标准的违法行为,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社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黑名单”; 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符合列入“黑名单”标准的违法行为,到期将不予移出,自动续期2年。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祁宗华 通讯员 严仁实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