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阜宁3家旅馆被处罚,竟是因为干了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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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9/21 14: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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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阜宁县公安局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3家旅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阜宁县检察院发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旅馆业监管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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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阜宁县院接连办理4件发生在校园周边小旅馆内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身心权益暴力犯罪案件,发现有5家校园周边旅馆违法接纳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入住,诱发10名未成年人累计遭受成年人15次暴力犯罪侵害,其中5名不满14周岁的在校女学生遭受性侵,2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遭受殴打,3名未成年人被成年犯罪分子教唆、胁迫实施违法犯罪,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各界关注。 

    县公安局在刑事侦查中,发现上述5家旅馆及工作人员在接纳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入住时有下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未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学校联系、未向派出所报告、允许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未对来访的未成年人进行登记。旅馆及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及《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规定。但该局一直没有对违法的旅馆及工作人员作出处理,其中部分违法行为已超过处罚时效。 

    该院认为,涉案旅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或被侵害地点,反映出公安机关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遂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向县公安局发出盐城市首例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经营主体进行处理,并加大对校园周边旅馆业违规违法经营的专项整治监管力度。 

    该院送达检察建议后,主动与县公安局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研究问题原因及对策措施。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该局完善了公安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通报制度,并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在一个月内对县城和3个乡镇的所有旅馆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20余名旅馆经营者开展集中教育培训,重点约谈了部分经营者,对违规违法经营旅馆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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