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护妇女权益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全市法院共依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44份,是上年的4倍。
据了解,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年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11份,而经过市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一年的法治宣传,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已有显著提升,2017年,全市法院共依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44份,是上一年度的4倍,并且在离婚诉讼中得到有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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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起到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开展“家事暖阳”行动,号召全市法院定期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因女方主张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证据不足被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时男方不同意且情绪激烈的准予离婚案件所涉及的妇女等人群进行回访,有效保护了家暴受害人远离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