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劣迹斑斑的男子,虽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仍不思悔改,性情相投结伴盗窃。这次”黄海9号”行动中,武某、钱某、陈某3名阜宁男子被我县警方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网络图片)
犯罪嫌疑人武某,无业,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2 年3月被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1 月14 日被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犯盗窃罪于2016 年11 月10 被滨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罪嫌疑人钱某,46岁,无业,曾因犯盗窃罪于2009 年10 月被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犯盗窃罪于2012 年8 日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罪嫌疑人陈某,43岁,无业,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 年8 月31 日被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实施取保候审。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这3名男子好逸恶劳,不走正道挣钱养家,却性情相投结伴盗窃。我县警方查明,2017 年12 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武某伙同钱某、陈某驾驶面包车先后窜至天场镇、通榆镇两户人家,采用“撬窗入室”和“车辆运输”的方式,盗窃菜籽、水稻、大米等,总案值4000 余元。